從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能效標識管理中心獲悉,從5月17日到7月5日,該中心根據2016年6月1日已正式實施的新版《能效標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監測了9家電商平臺的銷售信息,覆蓋在能效標識實施范圍內的21類用能產品,共核驗了2007個型號,頁面顯示與備案信息匹配的型號977個,不匹配的型號1030個,不匹配率高達51%。電動洗衣機和燃氣熱水器的匹配率最高,微型計算機和顯示器的匹配率較低,LED燈的匹配率為0。
據介紹,9家電商平臺分別是天貓、1號店、蘇寧易購、京東、國美、海爾商城、當當、亞馬遜、新蛋,基本包括了現在市場主流、并且有相關產品銷售的電商平臺,除海爾商城是企業自營電商平臺,其他都是第三方電商平臺。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能效標識管理中心根據《辦法》相關規定將監測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問題歸納為:已展示標識但未備案;已展示標識也有備案,但所展示信息與備案信息不一致;未展示標識但已備案;未展示標識但已備案,產品介紹信息與備案信息不一致的;未展示標識同時未備案的;此外還有標識樣式、新舊版本等問題。據該中心的統計結果,電商銷售的用能產品能效標識的主要問題是未展示標識和未備案,占36%;40%的型號展示了標識但未備案;4%的型號未展示標識但已備案,產品介紹信息與備案信息不一致;8%的型號已展示了標識但與備案信息不一致,10%的型號展示了標識但未備案;2%的型號還存在其他問題。
根據《辦法》規定,生產者、進口商、銷售者(含網絡商品經營者)對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用能產品通過網絡交易的,應當在產品信息展示主頁面醒目位置展示相應的能效標識。同時生產者和進口商應當于出廠前、進口前備案能效標識及相關信息,并對其標注的能效標識及相關信息的準確性負責。銷售者(含網絡商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列入《目錄》的用能產品能效標識,不得銷售應當標注而未標注能效標識的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辦法》的規定,地方節能主管部門、地方質檢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進行處罰。
《辦法》要求,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作為質檢總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授權機構,應當建立規范的工作制度,客觀、公正開展備案工作,保守備案產品和企業的商業秘密,同時需要配合國家和地方主管部門開展監督管理工作,對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生產者、進口商和銷售者(含網絡商品經營者)及時公布相關信息。
據了解,9家電商平臺中,京東商城的監測數量最多,有670個產品型號,占33.3%;海爾商城的監測數量最少,僅15個產品型號,占0.7%;海爾商城的監測匹配率最高,達86.7%,新蛋網監測匹配率最低,只有24.1%。從產品看,電動洗衣機和燃氣熱水器的匹配率最高,分別達到93.3%和88.6%;微型計算機和顯示器的匹配率較低,只有7.6%和13.3%;LED燈的匹配率為0。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能效標識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彭妍妍介紹,監測選取產品的原則是,消費者可以在電商上直接購買的產品,方便消費者使用和安裝,量大面廣的產品;監測數量為10個/產品/次,原則上每周監測兩次,如有重要活動則適當增減每周監測次數,如618電商促銷活動,就每天進行監測。該中心在對選定的電商平臺的品牌型號進行監測時,發現能效標識相關信息有問題,已將該產品展示頁面的網站地址復制保存,并將該頁面整體截屏保存,并形成正式公告,實時發布于能效標識的二維碼頁面中,以便監管部門和公眾及時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