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奪命快遞”造成1死9傷的悲劇,涉事有毒液體氟乙酸甲酯寄出方湖北荊門熊興化工有限公司記錄顯示,該公司通過快遞寄送樣品超過20次,快遞公司也不止圓通一家,還包括申通、韻達、德邦等。針對“奪命快遞”事件,國家郵政局12月22日宣布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收寄驗視專項檢查。(12月23日《京華時報》)
面對人命關天的“奪命快遞”事件,其實已經涉及到快遞業本身的漏洞。快遞業在中國的迅速發展過程中,其承接的乃是電子商務的下線。但如何讓快遞業健康有序發展,乃是一個宏觀系統問題。這次的“奪命快遞”事件發展到今天已經將寄件人以及企業進行處理,然而,如此處理能夠封堵上“奪命快遞”的最后關口嗎?顯然是否定的。因為出現“奪命快遞”事件并非寄件人的單方面責任,而是涉及快遞業方方面面的事件,比如接受快件的過程是否應該進行檢驗、運輸的過程中是否安全、接受快遞的單位是否有資質、出現危險應該如何進行緊急處理。而在這些環節中,最終的落腳點還是“利字頭上一把刀”的戲碼。
對于郵寄危險品的企業來說,按照法律的規定,其必須尋找有資質的運輸企業進行。而有危險品資質的企業費用卻比較高。據了解,危險化學品的運輸一般是按噸計算,不足1噸按1噸收費。樣品運輸選擇快遞而不是找專業運輸公司可省下數千元運輸成本。不難看出,對于郵寄危險品的企業來說,不過就是為了節約成本罷了。然而,如此節約成本的方式卻是以別人的生命為代價的,即快遞員以及收件人的生命安全將被放置在十分危險的境地中。那么,對于這樣的危險品,快遞業為何還是接受,沒有拒絕呢?在這個環節上,其實更是一個“利字頭上一把刀”的戲碼。快遞企業接受危險化學品,應該比一般快遞品的費用高,于是利潤就高,這也就難怪多家快遞公司都接受了危險品的快遞業務。
但是,按照《郵政法》的規定,收寄驗收制度乃是郵政企業、快遞企業的法定責任。既然如此,這次事故中圓通快遞是否嚴格遵循了收寄驗收制度?顯然又是否定的。因為驗收制度,尤其是按照《郵政法》規定的程序和環節,需要增加設備和人力,這無疑增加了快遞成本。盡管這樣的成本可能會轉嫁到消費者的頭上,但是快遞業本身的無序競爭狀態又讓這樣的環節被省略了。而被省略的環節卻是至關重要的,即通過驗收環節可以將不能郵寄的排除掉,最大程度提高安全程度。快遞業的省略環節,目的也只有一個,那就是為了最終的利潤,為了減少這樣的環節,提高競爭上的數量優勢。
所以,處理寄件人以及涉事的化工企業遠非“奪命快遞”的終點,因為其敲響的乃是快遞業安全制度的警鐘,演繹的是“利字頭上一把刀”的真實戲碼。對此,整頓快遞業已經成為迫在眉睫的事情,因為這畢竟涉及到人們的生命安全。而這樣的安全還是在“利益”的驅使下真實上演的,如果不出重拳出擊,遭殃的將是每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