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22日訊記者陳麗平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刪去對現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等的整合規定。
原修訂草案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快對現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等的整合,統一公布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提出,現行食品安全法施行以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整合工作已經全面啟動,截至今年6月,已經整合完成近430項標準。根據工作計劃,此項工作將于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本法對此可不再作規定。全國人大法律委經研究,建議刪去這一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