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中要求加強能效“領跑者”制度的統籌協調。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能效“領跑者”指標的政策采信力度。加強宣傳推廣。
為增強全社會節能減排動力、推動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環境,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管局、國家能源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等七部門研究制定了《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的基本思路是:建立能效“領跑者”制度,通過樹立標桿、政策激勵、提高標準,形成推動終端用能產品、高耗能行業、公共機構能效水平不斷提升的長效機制,促進節能減排。定期發布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終端用能產品目錄,單位產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產品生產企業名單,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公共機構名單,以及能效指標,樹立能效標桿。對能效領跑者給予政策扶持,引導企業、公共機構追逐能效“領跑者”。適時將能效領跑者指標納入強制性能效、能耗限額國家標準,完善標準動態更新機制,不斷提高能效準入門檻。
《方案》中指出,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范圍包括終端用能產品、高耗能行業和公共機構等三類,并明確了這三類制度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