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帖文中提到的“進口食品不需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衛生證書》”、“涂改剪切標簽不違法”、“無中文說明書不違法”等問題,黃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負責人張亞芳告訴記者:“本案中舉報人反映的31罐亨氏康兒高配方奶粉經查是分四個批次從廣州市出入境部門入關進口,均取得廣州市出入境部門簽發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符合進口食品在國內市上銷售、使用的條件。”
近日,有網民發帖稱“黃石食藥局被疑‘亂扯’法律敷衍消費者?”帖文說,湖北黃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消費者舉報不合格奶粉問題,長達五個多月不作回應,后在省局的督辦下才有了“回復”。帖文還歸納了黃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回復中存在的問題。
據了解,浠水縣某網民于2014年8月4日、11月25日、2015年1月14日,先后三次向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中百倉儲黃石有限公司文化宮購物廣場涉嫌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進口亨氏嬰兒配方奶粉”,要求公開處理結果并要求“1+10”索賠。黃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收到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中心的轉辦件后,按法定程序和要求開展了調查取證和核實處理工作。省市兩級已三次將調查處理結果以網絡、電話、書面等多種形式告知了舉報人。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該網民在第一次投訴舉報時,同時還向人民法院就奶粉質量問題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記者獲悉,本案舉報人就31罐奶粉食品安全質量問題的民事賠償訴訟,經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認定奶粉并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駁回了舉報人貨值金額10倍賠償的訴訟請求,并依法承擔案件的訴訟費用。
黃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趙蕓對記者表示:“本案舉報人在我局依法依規調查取證和核實處理并告知處理結果后,對我局處理回復內容不服,本可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正常合法渠道來進行救濟,但他卻歪曲事實、斷章取義,通過網絡、手機信息等方式散布不實言論,擾亂了我局正常的工作秩序。為此,我局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其相應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