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大學與中國社科院聯合發布了2013年《大湄公河次區域藍皮書》。《藍皮書》指出,中國在GMS的貿易與投資由于所涉及領域涵蓋易受破壞的環境和資源領域,所在國開始提出更為苛刻的環境要求。2011年9月,由中國投資的密松水電站因種種原因被緬甸政府叫停;緬甸又先后于2012年和頒布了新環境保護法和新投資法,提高了對外國在緬甸的投資和環境的門檻。
《藍皮書》指出,在GMS地區的較多國際非政府組織的資金來源都與西方國家有著密切的關系,因此在發表的言論、報告上不可避免地有所偏頗。此外國際非政府組織又抓住中國在GMS投資易對環境產生影響的礦業、水利等領域開展進一步輿論攻勢,導致中國投資蒙上污名。隨著中國與GMS國家的合作日益深入,問題與挑戰也不斷顯現。在近年美國重返東南亞與周邊國家政治轉型齊頭并進、內外夾攻的情況下,中國和GMS國家間的政治關系也存在一定的變數,“中國威脅論”在周邊國家仍有一定市場。該地區也是美國的“亞太再平衡”、日本的價值觀外交、印度的東向戰略以及中國睦鄰友好周邊外交等戰略的重要指向。多重機制、多種力量的爭相進入導致了次區域合作中的“機制擁堵”和無所適從。
《藍皮書》認為,在美、日、印等域外大國度積極介入湄公河區域合作,而相關成員國對此也樂見其成的形勢下,中國應以開放心態妥善應對;從近期看,應重點加強與美、日兩國的溝通與協調。從長期看,應依托一個次區域合作組織,協調國家、地方政府、非政府組織等各種行為體以及機制之間的關系。
GMS合作是中國參與的比較成功的區域合作機制。1992年,在亞洲開發銀行的倡議下,包括柬埔寨、越南、老撾、緬甸、泰國和我國云南省在內的瀾滄江—湄公河流域6個國家(地區)共同發起了大湄公河次區域(縮寫GMS)經濟合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