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家電,就怕售后服務跟不上,明明還在保修期內,想修好卻被告知要先付“上門費”。近日,江都消協宜陵分會成功調解一起保修期內發生的家電維修糾紛。
此前,田女士在鄰居推薦下,花2000多元購買了一款電熱水器。當時,商家承諾其產品質量實行三包,遇到問題隨時上門維修。“哪知道,才用了兩個月不到就燒壞了,打商家電話,卻跟我說要收一定的上門維修費。”田女士覺得很生氣,“明明是在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怎么還讓我額外掏錢?”多次交涉無果后,田女士就此事向江都區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
接到投訴后,消協工作人員迅速與商家取得聯系。經查,田女士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商家解釋說,保修期內更換的部件不收取費用,但是維修人員上門維修的服務費和交通費應該由消費者支付。消協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國家“新三包”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除因消費者使用保管不當致使產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材料費和工時費。因此,在保修期內的家電,凡是因產品質量問題而產生的各項維修費用,都無需消費者承擔。田女士購買的電熱水器在商家承諾的保修期內,“上門費”的收取沒有法律依據。
經工作人員法律知識宣傳和耐心調解,商家同意為消費者免費上門維修。三天后,消費者田女士電話反饋稱,商家已經上門維修,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