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央行叫停二維碼支付及虛擬信用卡業務至今已有月余,隨著余額寶收益率的逐漸下降,10號文的下發也顯得有些波瀾不驚,央行監管余額寶這一話題的熱度已逐漸散去。在大眾漸趨于冷靜的現在,在撇開各種公關軟文和無腦回復的的干擾時返回頭重新思考支付寶、余額寶的問題,也許能更加清楚的看清問題的本質。
一、余額寶倒逼利率市場化改革?
如果有一款產品能發揮推動歷史的作用,即便它的生命周期再短暫,也必將非常光榮。
——馬云,2014年3月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
誠然,如果一個公司的一項產品能夠做到推動歷史,那確實是值得驕傲的事情。但是有沒有到倒逼這個層次,似乎還有待商榷。那么我們來看看中國利率市場化的進程。
貸款方面:
1987年1月,人民銀行發布《關于下放貸款利率浮動權的通知》規定商業銀行可上浮20%下浮10%貸款利率。
1996年5月,商業銀行貸款上浮幅度由20%縮小為10%,下浮10%不變。
1998年10月,小企業的貸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10%擴大到20%;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擴大到50%。
1999年4月,縣以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利率最高可上浮30%。
同年9月,商業銀行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擴大為30%,對大型企業的貸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仍為10%,貸款利率下浮幅度為10%。農村信用社浮動利率政策保持不變。
2003年8月,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允許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上浮不超過2倍。
2004年1月,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的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上限擴大到1.7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上限擴大到貸款基準利率的2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下限保持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不變。同時明確了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不再根據企業所有制性質、規模大小分別制定。
2004年10月不再設定除信用社外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限,同時存款利率允許下浮。
2013年7月,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
存款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