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吉林省食藥監局通報第13期抽檢信息,共抽檢4類食品253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3批次,包括方便食1批次,餐飲食品2批次。
根據公告顯示,廣東華氏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黑芝麻糊中檢出不得使用的莧菜紅、檸檬黃、日落黃和亮藍;農安縣農安鎮福旺粥鋪旗艦店自制的杏鮑菇中檢出不得使用的苯甲酸;吉林市船營區宜品粥鋪自制的腌咸菜中檢出苯甲酸以及環己基氨基
磺酸鈉(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超標。
根據資料,莧菜紅、檸檬黃、日落黃和亮藍均屬著色劑,根據《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2014)》,黑芝麻糊中不得添加。
苯甲酸在食品中常作為防腐劑,在酸性條件下,對霉菌、酵母和細菌均有抑制作用,但對產酸菌作用較弱。由于苯甲酸對水的溶解度低,故實際多是加適量的碳酸鈉或碳酸氫鈉,用90℃以上熱水溶解,使其轉化成苯甲酸鈉鈉后才添加到食品中。根據相關食品安全標準,杏鮑菇中不得檢出苯甲酸。
甜蜜素是一種常用甜味劑,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根據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腌漬蔬菜最大使用量為1.0g/kg(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長春、吉林、延邊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
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告知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要求長春、吉林、延邊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吉林食藥監局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QS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