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環保法修訂案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以高票通過。新的環保法將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業內認為史上最嚴環保法獲通過,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重污染行業無序產能擴張,對于一些中小化工企業利空明顯。
資深分析師表示,短期來看,對于中小型化工企業利空明顯,尤其三高行業影響正在逐步擴大。北方地區目前為數眾多的化工民營企業整體開工水平較往年同期大幅下降,對于環保不達標企業或責令整改,甚至直接“封停”;長期來看,有利于整體化工行業朝向節能、綠色環保、高新產業發展方向,符合中央對于國內產業結構調整的宏觀基調。染料、農藥、合成革、鈦白粉等污染較為嚴重的化工子行業龍頭明顯受益。另外,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如果環保法嚴格落實,隸屬化工的氯堿、塑料、電石等行業也將在環保因素的影響下,供給“做減法”。
環保法修訂案的通過對整個化工行業來說影響較大,首先排污等方面要受到嚴格限制,這將對廠家日后生產產生諸多限制條件。
與現行環保法相比,修訂案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對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首次將生態紅線寫入法律,進一步擴大了環境公益訴訟主體范圍,強化了企業污染防治的責任,通過按日計罰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法律制裁。此外,環保法修訂案對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環境監督,作出了較為系統的規定。
有環保專家認為,修訂后的環保法有可能成為現行法律里最嚴格的一部專業領域行政法。